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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这一词最早是由联合国在2005年——“小额信贷年”上提出的,随后如何在我国开展普惠金融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学者的关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是由我国国务院在2015年年末出台的关于如何在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文件,《规划》中要求尽快构建适应我国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尤其强调对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陕西省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之一,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并不高。并且,由于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县域经济发展特色和金融发展格局差异较大,导致陕西省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地区差异性。陕西省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和地区发展差异化问题的存在,使部分县域长期处于金融服务空白区,当地的贫困农户和涉农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难以从金融机构中获取金融服务,民间借贷盛行,金融排斥现象较为严重,最终导致金融资源错配、社会不公平等问题,这将不利于县域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因而,在当前的背景下,如何有效的提升陕西省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消除地区发展差异,进而促进陕西省合理配置资源、社会公平发展以及经济增长就显得十分有必要。本文首先从陕西省县域普惠金融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分析其发展现状,发现其存在总量失衡、地区发展差异、缺乏有效的鼓励和规范机制、数字信息化普及程度较低的问题。其次,选取陕西省2009-2015年63个县域的数据,构建出五维度共22个指标的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分别对陕西省、陕北、关中及陕南县域的普惠金融发展水进行测度,结果显示普惠金融在陕西省县域中整体的发展并不理想,且陕北、关中、陕南县域存在明显的区域发展差异。随后,对影响陕西省、陕北、关中和陕南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进行面板回归分析,结论显示:影响陕北、关中、陕南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不同。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管制程度(Policy)、金融相关率(FIR)和城镇单位工作人员占比(Job)均对陕西省及其三个不同县域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产生显著影响;产业结构与其均显著不相关。最后,根据现状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提高陕西省县域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消除陕北、关中、陕南县域发展差异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