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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世纪末以来,会计目标的发展方向慢慢偏离了受托责任观,逐步倾向于决策有用观,加上日益多变的公司经营环境和经营活动,以往被人们所认可的传统的会计确认标准正经受着猛烈的冲击。传统的财务报告已经不能真实全面的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代替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成为趋势。由于受传统收益确定模式的制约许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利得不能进入损益表,只能直接进入资产负债表。这些做法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情况的透明性,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大打折扣。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强化了会计目标中的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要求,2009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09]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其中第七个问题是对具体准则规定的利润表格式的调整,要求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本文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状况,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每股收益指标和在综合收益总额基础上计算出的每股综合收益指标的信息含量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调整利润表后证券市场的反应,试图验证这两项指标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综合收益”概念的引入对投资者来说是否具有有用性。本文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计算其在事件研究期的累计超额报酬率,观察变化趋势进行描述性分析。继而对未预期每股收益和未预期每股综合收益与累计超额报酬率进行回归分析,通过盈余反应系数验证两项指标对超额报酬的解释程度。同时,本文运用价格模型进行分析。观察每股收益和每股综合收益对股票价格的解释程度。实证结果反映,每股收益和每股综合收益均具有信息含量,并且与每股收益相比,每股综合收益具有增量信息含量,具有更强的预测能力和解释能力,对投资决策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