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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稳定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镇化运动的快速发展,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作用也日益凸显。但我国土地资源却面临着诸如土地资源总量有限、人均不足、质量不高,土地资源污染加剧,耕地数量不断减少,生产环境恶化,土资源使用缺乏长远规划,浪费严重等诸多现状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土地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在调节土地资源配置利用、监督落实土地税收政策运行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科学合理的土地税政策不仅能为地方政府筹集充足的财政资金,还可以有效的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根据各自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符合自身特点土地税收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土地税收制度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完善,部分税种还进行了多次修订。但与快速变化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其作用的发挥总显得相对滞后和不足,土地税收制度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也逐渐显现出来,如土地税收作用理念有待规整,组织财政收入和保护土地资源需要适当平衡;土地税立法层次普遍偏低,约束性不足,权威性、严肃性有待提高;税制设置内部不合理,税收集中于流转环节,保有环节较少,部分税种缺位,调节力度不够;税费混杂,重费轻税的情况还普遍存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税收作用的有效发挥,其在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引导土地利用方向,抑制土地投机等方面的作用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此外,土地制度作为土地税制改革完善的重要基础,2020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入市交易,也为新时期改革完善土地税收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本文从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和问题出发,以土地税收作用的角度为切入点,提出了土地税收对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而后在概述我国土地税收历史沿革和国外其它国家土地税收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等方法,针对我国现有土地税收政策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了改革应坚持的原则,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与方法,包括:调整了完善耕地占用税、统一开征了房地产税、新设了土地闲置税、调整了完善契税、取消了土地增值税等。同时,为保证土地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还在加快土地税收立法、完善征管配套措施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通过以上措施与方法,达到完善我国现有土地税收制度,推动土地税收充分参与宏观调控,有效发挥其在保护土地资源,合理调节土地收益,促进土地资源健康利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