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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新时代军人优抚安置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军人优抚安置工作的重大意义,强调推进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管理保障机构的组建,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可靠有效的保障。2018年4月,按照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将原分散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以及后勤保障部的相关优抚安置职责进行全面整合,改变了之前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地方分担的军人优抚安置事务管理机制。自此,我国军人优抚安置事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负责,优抚安置工作进入了一种新的工作模式。在新一轮机构改革进程中,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顺畅,但在转型中也遇到一些有待破解的问题,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改进优化。本文以我国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为研究对象,根据组织设计、组织变革、福利多元理论等梳理改革前我国军人优抚安置机构的历史演进,明晰各个历史时期优抚安置机构的设置状况,进而分析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原因及方案,阐述成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官方信息及相关资料,从政策法规的制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体系的建立、优抚安置职能财政转移现状以及创新优待服务内容四个方面,考察机构改革后我国优抚安置工作实施现状。研究发现,新一轮机构改革下,我国军人优抚安置工作面临机构改革后配套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构建上下贯通的工作运行体系面临阻碍、军人优抚安置事务责任主体转移跨度较大、服务主体来源单一、社会化程度低等现实问题。对此,本文提出应完善优抚安置法律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贯通上下的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妥善处理改革中各层级及部门间的利益关系、提高优抚安置社会化服务程度等对策建议。从而为提升优抚安置对象的社会地位与保障水平,充分响应“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号召,进一步优化军人优抚安置工作贡献一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