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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权利,拥有自己的住房形成稳定的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所以无论那种社会制度的国家都在大力的推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法律的形式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我国在1998年开始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直到2006年这种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才在建设、分配、监督等制度上基本成型。通过对这几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研究,发现存在许多的问题。1.在建设上,过度依赖政府,则效率低下。完全由开发商建设,则缺乏公平。2.缺乏保障对象对项目的参与,照成许多项目不符合实际要求,闲置浪费。3.由于追求低地价,用地一般选址偏远,造成居民交通、就业的困难。周边的公共配套不健全,居民生活不便。4.低收入人群的聚居,造成城市空间分异加剧,带来社会各阶层对立,犯罪率升高的等社会问题。所以针对以上问题,根据国外的一些保障性住房及社区的建设的经验参考,认为实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制度无疑优与集中供应。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混合建设的优势在于:1.不同阶层的人混居,可以使低收入阶层的人向高阶层的人看齐,从而促进社会进步。2.适当面对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加强彼此的交流,减少隔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3.共同使用公共资源,增加公平机会。4.给低收入者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社会问题。而我国更加具备保障性住房配建的条件:1.尚未形成明显的居住隔。2.具有混合居住的社会基础。所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应该是以配建为主,集中供应为辅。而如何科学的配建保障性住房呢?这也是我们主要研究的问题,根据对不同人群的调查,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20%左右。2.居住者收入差距的范围,当其收入不超过4倍时,居民可以保持一定的融合度。3.注意保障性住房的户型设计以及与商品房户型的配搭。4.在规划中保持不同社区之间的梯度。5.对社区的管理给以政策性的引导。而带着这些思考,我们在深圳阳光四季小区项目中去实践应用。该小区占地69520平方米,建筑面积219850平方米,在项目设计中,从整体的规划、户型的设计、公共空间的安排、绿地的布置、配套设施的建设等无不去寻求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和谐混建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