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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中央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项目工程绝大多数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治、经济等利益或明哲保身,而违规违法建设的,它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扭曲地方发展,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及政府行为的合法化。本文在借鉴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学、政府治理、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形象工程”问题,以期为解决此类问题及树立良好政府形象提供一些参考意见。首先,文章首先从理论上对政府形象及“形象工程”进行详细阐述,明确了政府形象的内涵、要素以及为什么要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同时界定了两种“形象工程”的差别,明确指出,搞“形象工程”不是塑造良好政府形象的途径。其次,根据地方政府“形象工程”的具体实际表现,以是否为实体建筑类工程项目为划分标准,把我国地方政府“形象工程”分为物质类“形象工程”,非物质类“形象工程”,以及物质类于非物质类二者结合类,并对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形象工程”现状、特征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再次,针对不同地方政府“形象工程”的不同表现,分析出促使我国地方政府“形象工程”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等为驱动的内在动机,政府绩效考核不科学,干部人事、监督制度等不完善的政府管理体制与机制原因,以及传统历史政治文化、社会舆论等客观因素。最后,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形象”工程产生有不同层次的原因,因此,应树立科学发展观、政绩观、政府形象意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和人事任免制度,建立科学政府政绩考核机制,加强政府异体监督以及政府公共关系等方面,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全面考虑主客观因素,使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与公众等相互合作,相互配合,发挥出各自的功能和优势,综合使用各种有效的对策和方法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