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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生态补偿在生态环境问题中越来越受关注,武汉市政府把生态补偿从理论上升到体制机制和实践。基本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也慢慢深入到农民的心中。生态补偿机制的确立极大的促进了武汉市生态补偿工作在实际中落实。本文运用实地调查法初步确定武汉市水稻连片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对127份有效问卷的分析表明,受访者的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及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都是影响农户生态受偿意愿的因素。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法对影响农户受偿意愿的各因素与意愿进行计量分析,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均减少50%对环境和农户的冲击力最小。武汉市不了解生态补偿的水稻种植农户占受访总数的81.90%,化肥和农药都免除的情况下,占总受访人数14.96%的农户愿意参与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受访农户结合水稻田种植成本及参与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后停止使用化肥和农药,特别是停止使用农药带来的减产提出了最低受偿意愿,每年补偿400元/亩及以下的占受访者的30.71%;每年补偿401~700元/亩之间的占总量的54.33%,且这部分受访者的补偿意愿大都集中在500~600这一区段;每年补偿700元/亩以上的有19人,占14.96%。根据受访农户的受偿意愿,运用意愿调查法运算方法,在完全不使用化肥和农药的条件下的补偿标准最低为每年1174元/亩作为上限。运用成本法得出武汉市水稻连片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下限为每年420元/亩,由此确定补偿标准在每年420-1174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