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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节目模式的对外传播方面,我国综艺节目模式一直很不理想,经媒体报道出来的也只有《声入人心》、《国家宝藏》、《朗读者》、《声临其境》、《中国好歌曲》等少量节目模式,相比于引进的大量综艺节目模式来说,数量对比悬殊。而这种严重的数量悬殊状态逼迫学人不断探索,寻找中国的节目模式“走出去”之路。多年过去,我国的电视节目模式“走出去”仍然是个问题。为什么会这样?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这是本研究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至今为止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说明我们的解题思路存在问题。研究发现,在走向世界的问题上,我们一直在强调文化特色,强调“越是中国的,就越是世界的”,却忽略了创新要扩散必须具备的普适性。虽然有学者关注到了文化折扣问题,但人们总是泛泛地在谈文化折扣,意识不到文化特色恰恰是加高文化折扣这堵让创新难以走出去的墙。就综艺节目模式交易来说,它与内容交易并不一样。如果说内容交易强调文化个性与普适性之间的度,那么,电视节目模式则是一个节目框架,这个框架可以装任何特色内容,它本身是普适的,虽然任何框架都带有着文化的烙印。再具体到电视综艺节目模式,它与其他节目模式相比,天生具有人性共通性,文化烙印就更淡了,文化折扣带来的影响也会少很多。不解决思路上的路径依赖这个根本性问题,谈政策支持、版权保护都显得过于超前。罗杰斯的创新扩散理论强调的新事物要具备“易学好用”的特点与节目模式的扩散要求不谋而合。本文借用罗杰斯“创新扩散”理论中关于创新产品特性的论述,来研究综艺节目模式,发现我们成功引进的综艺节目模式,都是具备了“相对优势”、“兼容性”、“简洁性”、“可试验性”以及“可观察性”这些特性的,而引进失败的综艺节目模式则是不具备这五个特性的。事实表明,综艺节目模式要实现对外传播,就要像手机等产品一样,易学好用,而不是努力去增大文化折扣。本文通过研究得出结论:综艺节目模式要顺利参与对外传播,真正实现走出去之梦,改变严重的贸易逆差状态,本身就需要具备“相对优势”、“兼容性”、“简洁性”、“可试验性”以及“可观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