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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一篇基于文献基础之上的理论研究。主要讨论的是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主流价值观的发展变化问题,以及促使这种变化的原因和变化带来的影响。本研究一共分为六个部分进行论述:导言部分论述了问题的提出、概念界定、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文献综述。第一章为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发展的历史回顾,第二章介绍了传统主义派和现代主义派,第三章讨论了主流价值观的本质,第四章分析主流价值观形成的原因,第五章则讨论主流价值观产生的影响。在第一章中,主要讨论了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由于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宗教社会,因此中小学道德教育在一开始便呈现了比较明显的宗教倾向,特别是基督教,不仅占领了美国的公立中小学,而且在私立中小学之中也大行其道。此时宗教教育或信仰教育被认为与道德教育是同一过程,干预、控制和灌输、教导的教育方法被认为是有效的。可以说美国此时的中小学道德教育是一种传统的道德教育。然而,历史总是在前进的,20世纪20年代之后,美国公立学校逐渐变得世俗化了,世俗的道德教育理论,特别是基于形式主义道德哲学而兴起的教育理论深刻地影响了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然而,传统的道德教育并没有就此消亡,它改头换面,一直影响着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所以说,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一直就存在这样两股势力——传统主义派和现代主义派。于是,在第二章中着重介绍了这两派,包括历史渊源、主要内容、人性观点、倡导的方法,并对两者进行了比较。这两个流派既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第三章对主流价值观本质的介绍,建立在前两章论述的基础之上。特别是对主流价值的认定的依据,不仅基于前两章的论述,同时也结合了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和康德、约翰·罗尔斯哲学的某些思想。梳理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发展的历史,从中知道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存在两个流派,其他诸多流派都可被认为是这两个流派的分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认为,哲学上所谓的道德是由道德价值构成的,道德价值本身是客观存在。然而,构成道德的这些道德价值本身并不是并驾齐驱的,它们是通过一定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一种道德价值的存在是以另外一种道德价值为基础的,也就是说有的道德价值是目的,有的是手段,有的即是目的又是手段,然而这种即是目的又是手段的道德价值归根结底是手段。亚里士多德认为那种作为目的存在的道德价值相比作为手段存在的道德价值具有确定不移的重要性,因此便有了约翰·罗尔斯哲学中对道德价值的优先性排序和词典式排序原则。所以,不论是传统主义派还是现代主义派,那种仅仅作为目的而存在的道德价值是整个道德思想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价值。然而,不论是哪一派都仅仅只能代表一半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而不是全部。故而,只有两条流派都能认可的,且仅仅作为目的而存在的道德价值才是主流价值。据此,主流价值的认定得到最后解决。道德价值是客观的,道德价值观却是主观的。由于人所处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阶级立场、社群或文化宗教的不同,对道德价值的理解也就不相同,这种不同是正常的,是不可避免的,不同的认识之间不存在正误之分,只存在优劣之别。然而,正如拉尔夫·达伦多夫和刘易斯·科塞等人所认为的那样,冲突并不意味着破坏甚至是决裂,恰恰相反,冲突意味着变革和趋向稳定。因此,对主流价值理解的冲突,意味着主流价值观的逐渐成熟,其冲突的焦点也正是意见统一、态势平衡或观点优化的契机。在第三章中,主流价值观总是充满了争吵、矛盾和冲突,然而这也正是主流价值观的本来面目——不存在正确无误,确定不移的认识,只是无限制地接近事物的本来面目。第四章讨论了主流价值观的形成的影响,亦如前文所论,某种冲突达成了某种平衡。对主流价值观的认识的分歧来自于复杂的社会因素,而这些因素之中却也存在着另外某种冲突。然而,不论冲突如何,这些因素——包括宗教、社群、族群、政治等——共同作用导致了主流价值观的形成。而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中的主流价值观也产生了现实的作用,这一点体现在本研究的最后一章,也就是第五章中。主流价值本就是道德体系之中最为重要的价值,对主流价值的认识自然能够引领青少年儿童的道德发展。除此之外,它还将促进美国社会由道德无序向道德有序发展,这种有序是一种宏观视角之下的有序,一种多元主义主导之下的有序。同时,这种本身充满了巨大争议的主流价值观也将引导人们遵循一种批判精神,一种后现代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