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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频繁大量发生的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方式,在商业交往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合同的履行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签立的背景和条件发生变化,从而使得合同的履行成为客观上不能或者丧失了合同订立的意义,因此为了维护合同自由与的法律的正义就出现了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作为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重要方式,合同的解除在民商事社会关系中和司法实践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合同解除意味着在合同签订以后,履行完成以前使双方合意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一项违约救济措施。而合同法定解除制度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对法定解除条件的科学设定,合理、完善的法定解除条件对于充分发挥法定解除制度的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问题作了相对详尽的规定。但在也显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对于合同解除作为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方式与债权的消灭的区分不到位,立法体系上的不明确等等。一定程度上这也是由于我国民法体系尚未完备造成的。本文在梳理分析有关合同解除法律制度与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与效力进行阐述,重新区分了合同解除的概念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债权消灭的区别;同时对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与事由、合同解除溯及力的问题、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范围作了系统的讨论与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