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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人类的自然规律,殡葬是惠及千秋万代、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在相关机构评出的“十大暴利行业”中,殡葬业连续多年“榜上有名”。殡葬业的暴利和殡葬管理的混乱,已经严重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而我国目前殡葬方面的立法,只散布于《殡葬管理条例》等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很多条款还明显具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已经不适应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当前发展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殡葬业的无序发展以及与其相关的人地关系矛盾和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殡葬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殡葬行业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揭示我国当前殡葬法律制度的不足,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试着提出完善我国殡葬法律制度的思路。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我国殡葬制度的历史起源和新中国殡葬改革的历程,以期对殡葬业的发展进程做一个纵向的梳理。早在晚期智人时期的山顶洞人(距今1.8万年)就已经有了埋葬死者的行为,他们在死者周围撒以红色的赤铁矿粉粒,并有石器和装饰物陪葬。在人类漫长的殡葬发展历程中,主要产生了土葬和火葬这两种殡葬方式。土葬是我国汉族的传统丧葬方式。第二部分主要讨论我国殡葬管理的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殡葬管理体制政事不分,职责不清;殡葬服务行业经营存在行政垄断,阻碍了公平竞争;殡葬服务价格体系严重失范,存在严重的暴利现象;市场准入机制存在缺陷;环保理念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阻滞了我国殡葬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基于以上探讨,笔者在第三部分提出了对我国殡葬改革的几点建议:殡葬立法要尊重我国传统殡葬文化,充分考虑公众情绪;要协调殡葬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推行环保殡葬方式;要理顺殡葬管理体制,推动殡葬服务行业的市场化发展;要加强政府的监管作用,确立殡葬服务机构的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要建立科学的价格体制,实行价格听证制度;要建立殡葬服务执业资格制度,完善殡葬行业协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