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与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其执法质量的高低、服务水平的好坏、执法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也影响党和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质量均明显得以提升。但是,目前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严重影响执法成效与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本研究基于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以榆林市12个县(市区)基层派出所民警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首先,通过对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文件与实践进行研究,在简要界定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范围的基础上,总体把握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其次,在了解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再次,针对问卷和访谈中反映出来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入剖析了其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通过综合分析对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榆林市基层派出所民警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存在规范化执法理念和宗旨意识淡薄、执法不作为或消极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重实体轻程序、执法透明度不高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基于对问题和成因的分析,在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改进执法管理、强化外部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保障、出台明确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六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