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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制度是对权利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根本价值在于对债权人的利益作了更为周密的保护,最大限度地防范市场交易风险。作为多数人之债的重点,其保护交易安全的价值理念符合现代民法精神,具有现实的研究意义。在我国,由于民事立法的先天缺陷,连带债务制度虽在各民商事法律中有所体现,但较为任意和混乱,理论研究也不够系统成熟,而且存在理论研究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因此,对连带债务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力求准确界定连带债务的含义、性质以及构成要件,特别是清晰廓清连带债务与不可分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共同债务等相关问题的界限,深入浅出地分析连带债务产生的原因,仔细分析连带债务对内效力、对外效力的不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以上述问题作为研究角度,在参考和借鉴大陆法系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例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历史考察等方法,结合我国的研究状况及司法实践对现行连带债务制度进行全方位、深层次透析,并针对其缺失提出完善路径及制度建议。 本文除引言、结语以外,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连带债务的基本界定本部分首先对连带债务的历史沿革从国外以及我国两方面进行梗概式回顾;接着介绍了关于连带债务性质的争论,将其性质确定为复数债的关系;随后,本文着重对连带债务与不可分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共同债务、给付的聚合等邻近法律制度的关系进行比较和分析,为下文的阐述论证提供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连带债务的成立本部分介绍了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两种。因法律规定成立连带债务,是连带债务成立的主要方式。连带债务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债务人须为数人;各债务人对债权人分别负担全部给付义务;数债务人以债权人的同一给付利益为共同的目的;债权人仅能受领一份给付。 第三部分连带债务的效力分析本部分介绍了连带债务制度的核心问题——连带债务的效力,它包括外部效力和内部效力两个方面,其中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包括发生绝对效力的事项和发生相对效力的事项两种类型。本文将两种效力的划分方法相结合,并通过比较各国立法、学说及学者理论,对连带债务的效力加以分析研究,重点阐述外部效力中发生绝对效力的事项及内部效力中的求偿权问题。 第四部分连带债务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本部分首先叙述了连带债务制度在我国民商事案件中的体现,提出了连带债务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着重阐述了连带责任滥用在实体法适用、诉讼程序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表现,进而对连带责任被滥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连带债务制度的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