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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对金融管制的放松,银保合作的关系不断加强,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得到了显著发展。这种新型的金融运作形式的出现,使得收益大幅度增加,同时也必将引起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原有利益分配格局上产生变化。加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即委托-代理阶段,其风险不断显露。因此利益如何在银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建立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正常发展的机制尤为重要。在阅读大量国内外银行保险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内容进行了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证分析。 本文由六章组成,从第一章银行保险概论入手,第二章对银行保险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三章银行保险利益分配机制概况,第四章银行保险的委托-代理理论,第五章中国银行代理模式下保险利益分配要素进行分析,并以中国人寿四川银保部2012年二季度银保业务状态为例探究银保利益分配机制,最后结论。银行保险业务开展过程当中的利益分配是实现其本身协同效用的根本。商业银行、客户之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利益分配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银行保险业务是否能够积极顺畅的向前发展,所以银行保险协同效应的根本是银行保险利益分配。 银行保险作为保险公司和银行代理商等融合的产物,也应该采取银监会与保监会共同监管的形式,推动混业经营。加强银保产品的创新,改变我国银行保险产品没有自己特色的尴尬境地,促进市场银保产品的需求。通过不断的强化银行保险业务的管理,在组织结构上进行优化,建立完善的机制体系。确立利益分配的合理范围及手续费率θ的范围,作为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机制的基础。良好的保险投资收益是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基础,最后分析了银保合作的多方面因素,并提出了加强银保业务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