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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各级政府不仅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当作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住房作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资料,具有一般商品和公共产品两种特征属性,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标志之一。低收入群体由于受支付能力的限制而无力通过市场机制解决自己的住房,他们更加需要政府的政策性帮助。因此,要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切实做好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会进一步调整社会利益机制,是充分保证社会公平、充实住房保障体系、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居民适当住房权的重要途径。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对贵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的方法和理论依据,从需求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等角度来对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对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廉租住房政策进行研究,通过对美国、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廉租住房(政府公屋)政策要点进行概括和分析,在制度立法、政府主导等归纳出在贵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中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启示。第三部分为贵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确立,当前我省的实施现状及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部分对目标和原则、廉租住房租售并举进行了分析,着重对完善贵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