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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是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概念,也可以说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目标。近几年来,南安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有力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政府在建设美丽乡村中的行为对美丽乡村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优化政府行为,使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立足南安实际,系统整理归纳2012年以来美丽乡村建设数据,针对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行为进行分析,提出南安市政府在提供行为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财政效率观念欠缺、政绩观念不够端正、政策解读出现偏差、角色定位不够清晰等缺陷。在问题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借鉴日本岐阜县白川乡、美国伯克利、台湾以及江西婺源、桐乡市乌镇镇、安吉县等地方美丽乡村建设中政府行为及发挥的作用,结合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通过直接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消除外在效应等政府行为,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效果的对策建议。本文针对南安市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政府行为进行研究,旨在为南安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参考,从另一方面来说,对类似的县市也有借鉴价值。但是,由于个人能力的限制,本文对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还需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