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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末,正值重庆“打黑除恶”行动进行之时,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触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2010年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李庄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媒体、公众和学界将此一时期的李庄案称为“李庄第一季”。2011年4月,李庄在重庆服刑期间因同一罪名再次被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检方撤回起诉。此一时期的李庄案也被称为“李庄第二季”。李庄出狱后,于2011年12月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拉开了“李庄第三季”的帷幕。截至论文完成之际,“李庄第三季”尚无结果。但毫无疑问的是,由上述一系列事件所组成的李庄案是近几年我国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也被公认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标志性案件。今天,李庄案的风波尚未平息,但该案中的公安机关违法办案、审判程序存在瑕疵、司法受到干预等现象,皆可折射出我国法治环境令人忧虑的现状、法律及相关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在充分认识上述问题的基础上,论文以李庄案为素材,对该案的案情和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思考,将李庄案上升到国家法治层面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此案的研究,揭示了法治对于今日中国的重要意义。论文共有五章:第一章概述了李庄案的来龙去脉、法律界对该案的基本认识及笔者自己的理解。第二章以李庄案为视角,分析了律师伪证罪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立法上的修改建议。第三章通过分析由李庄案折射出的我国律师在执业当中遇到的困难,探讨了我国律师制度的不足之处以及如何使其更加完善。第四章以李庄案为例,剖析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缺陷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部分内容,并探讨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第五章讨论了李庄案和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重点阐述了律师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作用和司法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