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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经济,要求一个诉讼在诉讼公正的大前提下,追求简便快捷,从而经济的解决纠纷。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下,我国民事诉讼中确立经济、公正的诉讼程序很有必要。 在司法实践中,受现实中的各种条件规制,导致实现诉讼经济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有必要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探讨诉讼经济,从法理上分析确立诉讼经济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参考世界各国关于诉讼经济的具体制度以及反思我国目前现有的相关制度,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希望人们给予诉讼经济更多的关注,也为我国的司法改革提供了一些建议,以期望我国的司法改革能够越走越好。 诉讼经济就是在诉讼公正的大前提下,司法机关和双方当事人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耗费,以最少最优的司法资源完成诉讼任务。实现诉讼经济,能够尽快的解决经济社会中的纠纷和矛盾,同时也为当事人节省了物质和精神耗费,能够提高诉讼效率,精简诉讼程序,也为社会的公民运用诉讼程序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从而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诉讼经济和诉讼公正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生发展,体现了我国提倡的“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权利、制度和程序充分体现了诉讼经济:集中审理制度、适时审判请求权和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本文列举了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典型范例介绍各个制度,分析了我国诉讼法中关于各项制度的现行规定,找到差距和缺陷,针对缺陷提出完善的建议。最后根据诉讼经济对我国现行的其他一些具体的诉讼制度提出改革建议,每一条结合我国当前的诉讼制度和司法实践,概括总结,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本文认为,只有确立诉讼经济,以审判为核心,以审前程序作为重要补充,合理分配司法资源,加强司法人员的专业化素养,才能使双方当事人协力完成各自诉讼任务,从而推进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