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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开发活动作为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对于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是开展研发活动的主体,通过提高内部的研发活动强度,能够有效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保持长期的发展优势。目前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何有效促进企业的研发投资活动的开展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而促进企业研发投资活动的因素较多,其中企业高管人员作为研发投资活动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其对待研发的心理及行为往往直接影响到企业研发活动的开展。本文即以最终控制人性质和高管现金薪酬作为切入点,分析相关因素对企业研发投资活动的影响。
本文在委托代理理论、预期理论、激励理论基础上,总结了我国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高管薪酬制度的演变及最终控制人性质因素对企业研发投资行为带来的影响。并选取2007-2009年在财务年度报告中披露研发数据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多元回归模型,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和二阶段最小二乘法分析最终控制人性质、高管人员现金薪酬以及两者共同作用下对研发投资产生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以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为基准,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和非国有企业控股对上市公司的研发投资具有显著的正向激励效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对研发投资的影响不显著;高管人员现金薪酬与研发投资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我国上市公司中,非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现金薪酬对研发投资的正向激励作用最强,其次是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第三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上市公司,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中两者的正向影响关系相对最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