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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存在是族际社会存在的客观基础,也是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出现的前提。民族差别及基于此种差别之上的文化差异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中国共产党按照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民族政策纲领并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和艰辛探索。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快速进展,生产要素流动加剧,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呈现出新的格局。相应地,民族关系在新的条件下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如何协调党的统一性、集中性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多元性之间的关系,做到既坚持党的领导,又能有效行使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是摆在理论工作者和党政部门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时代课题。
在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利产生与存在、运行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环境及制度基础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论述的主体将主要集中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与党的领导权的关系范畴上。在坚持与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础上,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纲领的框架内,本研究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治理理论、结构主义理论、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等,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侧重点不同的研究。首先,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的运行绩效为客观基础,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法律属性与政策含义进行了理论分析,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了学理依据;其次,基于民族区域自治权与政党政治的一般关系及其表现形式,对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进行了发生学解释,以该解释作为本研究的一个宏观框架;再次,在系统论述当前我国政党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协调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的基础上,就坚持党的领导、有效行使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提出了一个可行的制度框架与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