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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出台政策大力支持促进文博单位建立理事会、推动文创产品开发的大背景下,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思考博物馆理事会治理问题,对于博物馆展览和服务的延伸,提供“具有创造性的特展临展、服务公众的社会教育项目和文化创意衍生商品”等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政策实际上也是文化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目的在于“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使博物馆的发展更具活力。 21 世纪以来,在文化发展繁盛的框架内,文化产业受国家的重视使得文化产业成为博物馆发展的必然选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也必将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2010年大部分国有博物馆实施免费开放政策为节点,博物馆作为公共性的服务机构,有关其改革方向和方案屡屡见诸于中央层级的决策部署。博物馆“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不等于“不能盈利”,国有博物馆的改革已箭在弦上,改革的根基是制度的研究与建设,这涉及到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机制。理事会作为公益性组织最为成熟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共、社会和服务等三大性质,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认可与应用,民国时期也曾被我国博物馆采纳吸收,并取得过较为良好效果。 本文作者基于对博物馆工作的长期参与和观察,拟通过追溯国内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的历史,梳理国内外有关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解读当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博物馆制度建设的指导,探索对泉州海交馆的具体改革实践。从服务公众的行业特点来看,博物馆首先要有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目前以成立理事会为抓手来破解博物馆困于体制机制的难题,将有利于推动博物馆“去行政化”、提高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在更宽泛的文化领域提供高层次的、非基本的甚至个性化服务,在非营利的基本目标下为公众提供采购服务,然后用资本运作来提供收入的溢价,将收益作为博物馆发展的事业基金,从而进入更好的良性循环,切实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实现“让文物活起来”。本文以泉州海交馆为例,研究探讨理事会治理,初步建立分权制衡的组织架构,完善理事会激励机制以及设立海交馆发展基金、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设立文创公司,深入开展政事分离的有益尝试,以民主开放的治理为取向,在服务公众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培育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创意品牌,打造出致力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骨干企业,使之成为政策支持下、非营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泉州博物馆推动理事会提供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