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个社会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为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提供了很大空间。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角色从管理者变为了服务者,社会建设也由管理变为治理,体现了我国在社会发展方面政府和社会构建了一种新型的良性互动关系。民众对公共服务的要求日益差异化、多样化,单一的政府或市场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主体多元化是提升社会治理效果的有效手段,社会治理的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它们在社会治理中起到了不同作用。政府逐渐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放权给社会,社会组织随之萌芽发展,承接政府让渡的公共服务职能,并在社会治理中显示出了不可替代的功效。因此,研究和分析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不足,促进社会组织建设的完善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参与率的提高,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深化制度改革、落实社会责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显著的指导意义。本文以治理理论、志愿失灵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规范研究法和访谈法,以张家港市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了张家港市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参与途径以及所取得的效果,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的解决对策。近年来,张家港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数量、覆盖范围上都有明显变化,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发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整合社会资源、丰富社区服务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但是也存在参与度不深、参与方式有限、参与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不足、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社会组织自身能力限制及社会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不高,在对张家港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分析基础上,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如改善政策环境、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水平、增强民众对社会组织认识和畅通社会治理各主体合作渠道等,旨在为推动张家港市社会组织更好的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