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从最初的独资形式,演变到由国家行政机关、政府机关承办事务所,到后来的有限责任合伙制、有限责任制、合伙制事务所组织形式的产生,无不渗透着会计市场由计划分配资源到按市场分配资源的特征.特别是在国家行政机关、政府机关承办的事务所中,事务所依附于政府部门.在挂靠体制下,由于利益驱动,挂靠单位容易利用行政权力分割和垄断市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责任和职业质量意识大大降低.这种缺乏独立性的体制,阻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虽然通过脱钩改制,改变了中国会计师行业"官办"、"官营"的形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呈现合伙制形式、有限责任制形式.但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却遇到了诸多的矛盾与困惑.该文采用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分析会计师组织形式的演变过程,提出会计师组织形式的演变实际上是对会计市场资源的重新分配;利用博弈论原理分析合伙制事务所与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在委托人、审计收费以及信用等方面的竞争态势;采用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提出来的"诺斯"标准,分析注册会计师个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改革的态度;采用著名福利经济学家"卡尔多"提出来的"卡尔多"标准,分析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改革要获得社会支持的条件;采用"希克斯标准"分析政府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改革的条件.中国政府只有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才能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改革的成功.总之,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要开发自身的显性资源、混合性资源、隐性资源,实行战略合并.我们国家应该构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模式:逐步培养一批大型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完善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的规章制度;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建立与健全合伙制事务所"内部合伙人市场与共同体"组织树内部管理体制;考虑地区经济差异,允许设立独资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