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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存在着一定的耦合关系,本文基于耦合协调理论构建评价模型及指标体系,分析了中部地区6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当前发展状况及二者的耦合协调关系。对中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两大产业协调发展的现状和区域差异研究,有利于充分整合区域文化资源,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对提升区域旅游品质、促进二者的相互作用和可持续发展、增强区域的文化软实力方面也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就中部地区的实际发展,研究其当前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相互作用程度以及各个省份两大产业耦合协调度的空间差异,可以为当地政府拟定产业发展计划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中部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及空间分异特征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了本研究的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的进展、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为理论基础研究,即阐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及依据,并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关概念界定进行总结。第三部分首先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机制进行了阐述,而后利用文献综述法和专家咨询法分别构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熵值法对各项指标赋权重。第四部分利用综合评价函数和耦合协调模型测算中部6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综合评价指数及耦合协调度,对比分析中部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耦合协调状态;其次借助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制图,分析中部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的区域差异;最后利用变异系数来测量影响耦合协调度空间差异的主要原因,并根据中部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促进两大产业系统良性循环的发展对策。第五部分为结论与展望,对全文进行结论,提出可能的创新点,论述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展望。 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根据系统论,可以得出单一的产业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必将通过与其他产业的交互作用使其走向一个更有序的功能体,因此,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 第二,中部6省两大产业的耦合协调度普遍不高,协调等级跨度较大。其中,河南省达到初级协调,安徽省和湖北省达到勉强协调,湖南省处于濒临失调,山西省和江西省严重失调,中部6省中未有省份进入良好协调的状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开发建设空间仍然很大。 第三,我国中部6省中,文化产业发展滞后的省份为安徽省、湖北省和湖南省,其他地区则旅游产业发展较为落后。 第四,通过 Arcgis10.0软件作图,能更直观的发现耦合协调水平比较好的省份均为中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而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耦合协调度也相对较低。其分布规律呈现出中间高、南北低的现象,即耦合水平较好的省份为河南省、安徽省和湖北省,湖南省明显较低,而山西省和江西省则为耦合协调度集聚区中的塌陷省份。 第五,中部地区两系统耦合协调度的区域差异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大。中部6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差异较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更为明显,且文化产业发展较为活跃,是影响两大产业耦合协调水平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