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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排名是互联网时代一种重要的推广宣传方式,因投入少收益高,深受商家喜爱与追捧。将他人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已经成为商家增加自身知名度、提升自我竞争力的惯用手段,不可回避的是在获得关注与利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仅仅将他人商标设置为关键词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是否造成混淆可能性、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理论与实务界对此看法不一。分析竞价排名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过程中的复杂问题,寻找最优解决方案,不仅有助于理论研究,对司法实践亦有重大意义。因此通过相关案例入手,分析国内外司法实况,介绍目前司法相关经验,从商标性使用、混淆可能性、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度分析,认为竞价排名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构成商标性使用,但因不具有混淆可能性,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将他人商标设置为关键词是典型的流量劫持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公认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文结构如下:引言部分介绍了使用他人商标作为竞价排名关键词产生纠纷的背景情况、国内外相关司法现状以及本文采纳的观点。第一部分引出相关概念,总结并分析我国司法相关经验。介绍竞价排名与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相关定义,同时从我国司法实际出发,通过收集总结相关司法案例判决,分析我国大陆地区法院目前对商标关键词在竞价排名中使用的看法与意见。第二部分比较分析其他地区司法现状。从其他地区司法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列举、分析欧盟、美国、台湾地区相关案例判决,介绍其他地区商标关键词使用的司法经验。第三部分分析竞价排名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从商标性使用与混淆可能性的角度出发,分析商标关键词在竞价排名中的隐性使用,认为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构成商标性使用,但不具有售前混淆可能性,不构成商标侵权。第四部分分析竞价排名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2017年新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款为其提供了新思路,从流量劫持的角度切入,认为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的行为是典型的流量劫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对互联网专款修改前的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是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进行分析,认为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是典型的不正当窃取他人商业机会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公认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最后从利益均衡的宏观角度分析该使用行为背后的冲突。第五部分结语。对文章观点进行终结并回归到相关案例,认为竞价排名商标关键词隐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