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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Dialogue)概念是伽达默尔诠释学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伽达默尔把“理解”看作是一个谈话式的事件,对历史流传物的理解,就是流传物与解释者之间的一场对话。在对语言的讨论中,伽达默尔强调语言的“对话性”,把平等进行的对话看作是揭示语言功能的条件。在其后期思想中,伽达默尔用“对话”与德里达的“书写”相对抗,从而捍卫了自柏拉图以来的语音中心论的传统。哈贝马斯也从伽达默尔的“对话”理论中得到了启发,发展出自己的“交往行动理论”。由此可见,对伽达默尔的“对话”概念和以此概念为基础的“对话理论”的探讨,有助于深入了解和剖析伽达默尔的整个的诠释学思想的发展。
本文拟从西方的语音中心论出发,对“对话”概念做缜密的梳理并对伽达默尔的“对话理论”形成的理论背景、与其他理论的关系以及它的发展做深入的论述,力求全面地展现伽达默尔“对话理论”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