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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是美国文学理论家韦勒克的代表著作,它传入中国后,引发了国内文学研究领域诸多问题的探讨和论争。在顺应性解读的同时,中国学界对《文学理论》也存在着不少变异和误读。本文通过阐述《文学理论》在中国的接受状况,系统梳理其在文学研究中引发的问题和思考,进而反思西方文论在中国本土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求获得更多的学术启示。论文主体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概述韦勒克的文学理论在中国的引入历程。20世纪60年代,国内就有对韦勒克的零星介绍,但主要是作为批评对象;学界对韦勒克及《文学理论》的真正认识是在1984年后,随着《文学理论》第一个中译本的出版而开始。《文学理论》在中国共有三个中译版本,分别是1984版,2005版,和2010版,其差异主要体现在前两个版本之间形式和翻译问题的某些改动。第二部分包含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详述《文学理论》在中国的接受状况。韦勒克的文学本体论以作品为研究中心,中国学界对这一理论的接受一方面表现为顺应性解读,另一方面出现误读,将“作家主体”、“读者主体”视为了“文学本体”,推动着“本体论”不断向“主体论”方向靠拢;韦勒克将文学进行了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划分,中国学者对这一理论顺应性解读的同时,提出了“内部规律”与“外部规律”的新说法,并对韦勒克关于作家、读者及心理学等内容的内外归属发生了误读,引发了学界文学研究“向内转”的思潮;韦勒克的文学史观以回归文学性和审美性作为撰史理念,中国学界借此反思中国的文学史研究现状,从而推动了“重写文学史”思潮的出现。但在具体的“重写”实践中,中国学界对韦勒克的文学史观产生了误读。第三部分是第五章,总结并重点分析《文学理论》顺应性解读及误读的产生原因。接受过程中的误读并非贬义,而是中国学界在接受外来理论时基于中国特有的接受环境所作出的适时反应,其中部分甚至是有意的、创造性的误读。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经历了文革十年的压迫和摧残,中国文论的一大特点就是主体性的张扬,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对人性的高扬使学者将作家、读者等主体及相关研究放在了主要地位,由此对韦勒克的文学本体论、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理论、文学史观等方面产生了误读。此外,中国学界对韦勒克有关“文学理论”学科归属的论述亦有误读。韦勒克从无将“文学理论”归入某个学科之意,他对“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加以区分,是为了厘清这三者的研究领域,而中国学界将这三者作为分支纳入“文艺学”范畴,是一种创造性的误读。对《文学理论》接受问题的分析,提醒学界,在对西方文学理论的研究中,不仅要深入完整的解读其内涵,更要充分注意中国语境中存在的误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