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市政公用事业利用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国内市政公用事业民营化开始成为一种趋势。各地政府正在逐步摸索如何利用公用事业民营化这一改革趋势,调整本地区公用事业的融资策略,加大市政建设。由于权益性融资在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的同时,有助于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因而,成为了市政公用行业获得长期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如何在市政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运用权益性融资工具,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加大市政建设投融资改革力度,是整个融资策略调整的很重要的方面。 公用事业的特性决定了其既有民营化的可行性,同时也有必要性。但并不是所有公共产品都可以通过民营化来提供。可民营化的公用事业应具备一些特殊的条件。公用事业民营化一方面可以帮助政府解决日益庞大的市政建设资金需求。同时,通过引入灵活的经营机制,有利于提高公用事业特定项目的运营效率。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我国来说,引入民间私人资本和民营企业的运作机制,对解决市政建设资金瓶颈和改善公用事业运作效率更具积极意义。 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权益性融资模式的选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包括PPP、BOT、TOT、资本化等在内的权益性融资模式都是公用事业在民营化过程中可以选择和运用的。但由于公用事业所担负的特定政治使命以及所具有的特定的资本运行环境,有时设计一个特定项目的融资策略时,需要多种融资工具的综合使用。 论文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市政公用事业融资特点及成功经验,分析国内外市政公用事业的融资改革趋势。第二部分是市政公用事业民营化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选择。在这部分,笔者对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公用事业民营化现状进行分析,对可民营化的公用事业进行定位。第三部分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权益性融资模式。对国内外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权益性融资模式进行介绍和综合评价。第四部分为权益性融资策略。在前两部分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公司投融资改革案例,整合、运用各种权益性融资工具,对适合我国国情的市政公用事业权益性融资策略进行了探索,并对该公司权益性融资渠道和融资模式进行了筹划。第五部分为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