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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于2006年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讲,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困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而学习和研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会加快我国在这方面与国际接轨的进程。本文正是基于此目的,主要讨论我国在重新定价风险方面的管理框架及模型的选择。巴塞尔协会在重新定价风险方面与我国的有关规定不尽相同,我国所规定的重新定价风险中既包括交易账户,也包括银行账户。而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重新定价风险仅限于银行账户,并具针对性地提出了一整套监控风险的管理框架,值得我们借鉴。在计量重新定价风险模型方面,发达国家多采用动态模型进行风险度量,其中作者认为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所提出的VAR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静态应用一法最具借鉴意义。本文正是以此为基础,利用我国商业银行重新定价缺口数据进行该方法的可行性研究。通过使用中国银行各期数据,证明了VAR动态模型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静态应用一法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讲是可行的。作者进一步在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2009年中期数据的基础上,使用这一方法比较分析了两家银行的重新定价风险得到整体水平,所得结果比现阶段国内普遍使用的重新定价缺口分析更具显著性,对监管当局也更具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