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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以来,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呈现文明化、民主化、科学化的世界性趋势。然而就在诉讼文明化日益得到彰显的今天,刑讯逼供这种古老而又野蛮的诉讼手段却在法治的时代背景下禁而不绝,尽管许多国家都在法律中废止了刑讯逼供,但在各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仍有大量的秘密刑讯和变相刑讯存在。探讨、完善刑讯逼供的应对策略,已成为各国刑事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虽然内容各异,但总体上呈现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的共同趋势。这是人类经过长期的诉讼实践作出的选择,反映了刑事诉讼的一般规律,这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修改与完善的过程中无疑是值得借鉴的。本文从刑讯逼供的危害及成因展开论述,探讨在我国遏制刑讯逼供的方法。提出沉默权在遏制刑讯逼供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于是从沉默权的基本内容及历史沿革入手,具体分析了沉默权与刑讯逼供及我国相关政策的关系。从沉默权在中国的认知度及客观基础角度论证了其在中国有一定的生存空间。最后得出结论,沉默权对遏制刑讯逼供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且在中国有一定的生存基础。本论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由一些刑讯逼供的案例入手,强调了刑讯逼供的危害,并探寻其产生的根源。接着分析了我国现有的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及不足之处,提出应当运用沉默权加强对这一现象的遏制。第二章追溯和探究了沉默权的发展史和内涵。指出沉默权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和限制阶段。并分析了沉默权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第三章着重探讨了刑讯逼供与沉默权的关系。分析了否认沉默权可以遏制刑讯逼供的观点,对沉默权制度蕴涵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功能进行了探讨,着重从沉默权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角度作了论证,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沉默权具有遏制刑讯逼供的价值取向,并对侦查讯问阶段运用沉默权对刑讯逼供进行制约作了具体分析。最后从客观基础和民众的认知度两方面论述了沉默权在中国有一定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