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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字字体是经过设计师设计并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转化形成的,具有可复制性的知识产品,在形式上具有美术作品与计算机软件作品双重属性,目前被广泛运用于广告宣传、产品包装中。由于其属性较为特殊,且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并未就单字字体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关于单字字体的性质与保护争议便越演越烈。与此同时,单字字体侵权案件也层出不穷,侵权现象十分严重。在此种情形下,加强单字字体的保护研究便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关于单字字体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涵盖的作品有较大争议,学界尚未达成统一观点。而司法实务中对单字字体侵权案件的判决也并不统一,持反对单字字体著作权化的观点认为,对单字字体实行法律保护会使公共利益受损,甚至会影响文化的传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目前关于单字字体的侵权案件都是由商业发布行为引发的,尚未发现由于个人使用而引发的侵权。对单字字体实行著作权保护并不会影响到公众利益,而放任单字字体侵权行为则会严重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不利于字体产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对关于单字字体属性的理论争议进行梳理,并对目前单字字体存在的侵权行为及现象进行考察,在分析单字字体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完善我国单字字体保护的建议。全文总体上是沿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的。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相关观点进行梳理并对单字字体的属性进行界定,同时对单字字体的侵权现状进行考察与分析。第二部分从单字字体法律保护的理论依据出发,分析单字字体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为后文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三部分对国内外单字字体法律保护制度进行考察,分析国外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对单字字体的保护制度并从中得出启示。最后一部分是对完善我国单字字体法律保护的几点建议,包括确定单字字体保护的对象及范围、明确单字字体认定的独创性标准与可分离性标准等。法律的保护是产业发展的前提,因此,文章旨在通过对单字字体的研究,对单字字体著作权人给予有效而恰当的保护,实现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促进社会经济与字体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