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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经济市场转型进入了攻坚期。转型期下的我国企业在自身发展与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双重需求下,以产业多元化寻求规模的扩张,以期抓住市场窗口期,在竞争中构建核心优势。与西方企业多元化实践有所不同的是,我国企业多元化进程仍在发展变革中,且在具体战略选择上,相比于区域多元化,大量企业进入了新的产业领域,以业务范围的扩张作为获得规模效应的战略方式。中国企业对于产业多元化的倾向性主要来源于制度环境差异造成的市场分割。市场分割的存在,加剧了市场信息不对称,在以省际的单位的地区与地区之间筑起了制度壁垒,我国企业在不同地区转移同一行业资源因此也面临极高的资本壁垒,这推动了我国企业向同一地区不同产业的多元化经营。同时,国内特殊的制度环境,也通过政府职能定位,法律保障建设,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程度等方面对产业多元化经营产生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产业多元化程度及其经济后果。产业多元化作为企业资产与业务的配置方式之一,所产生的经济后果涉及到企业经营与收益的稳定性。近年,我国企业不仅处于国内制度环境改革的深化阶段,同时也面对着国际经济环境的迅速变化,企业风险的控制对于企业发展愈发有深远的影响,因此研究中有必要正视企业财务风险这一产业多元化可能的经济后果,将其纳入“制度环境——企业多元化程度”的研究框架之中,详细探究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作用机制。本文从现有的理论研究出发,以2008—2018年度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制度环境因素对于企业产业多元化程度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制度环境因素与企业多元化程度呈显著相关,不同制度因素有不同的影响结果。另外,为探究产业多元化的经济后果,本文实证检验了企业产业多元化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并且考虑了不同制度因素在其中的调节作用。本文结论为,政府与市场良好互动、产品市场的发育、中介组织发育与法律制度完善促进了企业产业多元化的进程与进度;企业实施产业多元化能够减弱其财务风险,且减弱作用在要素市场、中介市场发育良好与法律制度完善建设的制度环境下,表现的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