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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司法审判权行使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影响到法律适用的最终结果。作为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是法官审判的首要依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深受限制的。就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而言,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较为严重,很多案件其实并不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因此,探讨如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现司法公正,是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面临的重要课题,亦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之所在。笔者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发现,学者们对于民事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研究非常之多,深受启发,但纵观这些已有的研究,更多的文章还是从理论以及从制度上约束自由裁量权,并且侧重程序法方面的研究。笔者认为,自由裁量权的运作不是宏大的主题,而是微观层面具体的法律适用。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每个规则的构成、思维的方式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均有特定的含义和适用的层面。本文以此为视角,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分别从债法与物权法的角度探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界限,提出从民法理论及民法思维两个层面来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防止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笔者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能够对民事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起到微薄之力。本文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基础理论,分别从内涵、存在的合理性、两大法系比较等方面加以阐述。第二章:从物权法角度探讨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所受的限制。通过对一则物权纠纷案的深入分析,探讨其背后所涉的民法理论,阐明在物权法体系下法官并没有自由裁量权的空间。第三章:从债法角度探讨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限制。由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提出自由裁量权这个问题,通过对法院判决的评析,说明在债法体系下法官虽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亦是受严格限制的。第四章: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本章在第二章、第三章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特征,提出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关键是法官具备深厚的民法功底和运用正确的民法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