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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世界瞩目,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大国之一。工业文明的迅猛发展给国人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与此同时,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也接踵而至。政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政府切实履行生态责任有利于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责任政府的构建,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由于我国两千多年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政府官员重经济轻环境,环保法律存在漏洞,政府生态问责机制不完善,中央与地方职责不清等现象层出不穷,我国政府在履行生态责任中存在着很多缺陷,如政府生态主体地位模糊,政府生态责任意识淡薄,环境政策执行力缺失,环境监管不到位,中央政府的缺位和越位等。以上的种种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政府的环保之路。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治理环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应该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处理生态环境问题中的积极经验,以此作为指引我国政府生态责任优化的向导。本文主要从制度、经济、法律、教育、国际等角度为我国政府生态责任的完善提出对策建议,以此希望能够减少甚至清除我国政府环保之路上的障碍,为我国责任政府背景下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