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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建立在股权分散情况下,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上。然而股权分散并非普遍现象,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股权不是分散的而是相当集中的。在股权相对集中的公司中,最主要的代理问题已经不是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而是控股股东利用其所掌握的控制权谋取私有收益,实现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问题。尤其在新兴市场中,由于制度不健全,这种利益冲突尤其严重。现有的关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研究大多从所有权安排、独立董事等角度研究如何防范和治理控股股东掏空行为,而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