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命是庄子哲学中的重要概念。“命”源于“道”,关乎“气”,着眼于万物之生死大化,庄子之自然宇宙观、社会人生观以及境界论都可以从“命”之大义中溯源。本文试图在理解孔孟墨等学派“命”义基础之上,深入剖析庄子“命”的思想,以得其全意。在庄子哲学体系中,命是万物得道而生所禀受的一种规定性,是物之为物的自然分际,而非消极的命定义。它上禀大道之自然,下括万物之物性,贯穿庄子“齐物”、“无为”的思想,承认万物差异性之存在以及完足天性之平等;既掌握物的大化,又囊括人之死生、寿夭、贫富、贤与不肖,提示人处于世间之无奈与限定,倡导“不以生而乐,不因死而悲”之淡然;同时,提炼出“外物”、“丧我”以及“心斋”等集气养神之法,由此能跳出“命”的局限、从于随顺自然的“安命”之方,悬解生命本身的苦忧。因而庄子能够找寻到一个逍遥游于世的境界。本文认为庄子“命”思想的最独特之处在于他对个体生命和精神境界的重视以及基于“始卒若环”思想之万物互“化”观念的提出。故庄子之“命”论,绝非命定之消极、隐士之逃遁,而是精神之自由与心灵之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