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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都得到大幅度提升,与此同时,农民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在急剧增加,垃圾种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由于政府受限于资金、人员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若仅仅依靠政府的单一主体的力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无法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因此,要大力支持、鼓励、调动村民积极性,提高村民的主体意识,使村民在生活垃圾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村民生长、生活在农村,是生活垃圾的生产者,同时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直接受益者,倘若没有广大村民的参与,农村的垃圾治理将难以达到好的效果,村民也无法享受优美的田园风光。因此,村民参与是垃圾有效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优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意义重大。本文首先从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研究背景出发,分析其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梳理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基本概念,并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以村民自治理论、搭便车理论和参与式民主理论为理论支撑,对本文研究的问题进行研究。其次,选取山东省C县做实证调查,对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现状进行论述,从而进一步分析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原因。再次,论述了湖南长沙县“合作社”治理模式、广西宜州“党引民办、村民自治”的治理模式、浙江金华“二次四分”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三个地区的成功经验,从而使我国其他地区从这些成功经验中获得一些启示。最后,提出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的对策建议:第一,完善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政治环境,主要包括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加强制度保障。第二,完善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社会经济环境,主要包括提高村民收入水平、完善村级环保自治组织建设、打破“熟人社会”形态的制约。第三,加强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参与意识与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加强环保教育和技能培训、扩宽环保宣传渠道、重视培养和塑造村民的公共意识、探索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