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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党内民主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成为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热点,始于改革开放,中共十六大以后尤为突出。以改革开放为界,可以将党内民主发展分为两个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前,对党内民主的强调主要基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因而也主要是遵循苏共模式,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民主通常作为民主集中制的一个方面包括其中。与此不同,改革开放之后强调党内民主,则主要出自对长期照搬苏共高度集权模式带来的切肤之痛的反思。中共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论断。报告从五个方面建构了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总体框架,即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等。这些具体措施是当下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党内民主是中国现实政治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对于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活力,保持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以党内民主为研究基础,综合政党的理论,民主的理论,权力与利益结构的理论,选举与监督的理论,归纳出党内民主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十八大以来党内民主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