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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出发,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界定,通过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考察、惩罚性赔偿存在的理论基础、惩罚性赔偿发挥的功能、惩罚性赔偿纳入民法典应当协调和解决的问题等方面论证了惩罚性赔偿纳入民法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在对《民法典》两个建议稿有关惩罚性赔偿的条文进行评论的基础上,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