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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分割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共有人所享有的对某共有物依一定途径解除共有关系并进行清算的权利,是联系共有权和单独所有权的桥梁。共有分割请求权本身及其行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本文依据物权法理论等相关民法理论和民事程序法理论就共有分割请求权的相关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对共有分割请求权的性质、行使途径、行使过程中的程序保障和利益衡平、行使所受的及可能所受的限制和共有分割请求权行使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了细致探讨,并在文章的相关部分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共有分割请求权概述。首先,对罗马法和日耳曼法上的分割请求权进行了简要考察。其次,对分割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按份共有的显在应有部分和共同共有的潜在应有部分进行了详细论述。再次,阐明了共有分割请求权的制度价值。最后,对分割请求权的性质进行了细致探讨。关于分割请求权的性质,学说上有请求权说和形成权说之分,本文采形成权说,并细致地论述了理由。关于分割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是假问题。第二章为共有分割请求权的行使途径和程序保障等问题。首先论述了协议行使分割请求权及相关问题,对分割协议的性质、分割协议达成与否对诉讼分割的影响、分割协议上的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接着对诉讼行使分割请求权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考察,细致论述了分割诉讼的性质、诉讼标的和诉讼保全,分割方法、与各种分割方法相对应的判决主文的写法和民事执行的问题,以期对共有人的分割请求权给予完善的程序保障,并提出了本文的见解。然后对分割请求权行使的其他问题,即数个分割请求权的合并行使、可否成立新的共有关系、利害关系人参加分割请求权行使的程序、分割请求权的代位行使和共同关系存续中的分割请求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本文的见解和建议。第三章为共有分割请求权行使所受的限制。原则上,分割请求权可以自由行使,但在例外情况下,分割请求权的行使应受到限制。本章首先论述了不分割协议对分割请求权的限制,并对不分割协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考察。接着阐述了物的使用目的对分割请求权行使的限制。然后细致论述了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等限制登记和动产查封对分割请求权的行使是否限制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限制的问题。最后论述了分管协议对分割请求权行使的限制问题。第四章为共有分割请求权行使的法律后果。首先考察了分割效力的发生和单独所有权的取得时间,在分割效力上,本文采权利移转主义。接着针对分割方法为应受金钱补偿的实物分割或作价分割时,共有人分割请求权的实益可能落空的情况,建议立法设立法定抵押权制度,即赋予补偿权利人对补偿义务人所分得的物享有法定抵押权。然后针对在共有物或在应有部分上设立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的情况,论述了分割请求权的行使对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以抵押权为例)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建议立法设立应有部分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外的共有人之间的利益衡平机制。最后论述了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