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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标志着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走上了法制的道路。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居民委员会满意度测量模型,是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为主体,对居委会工作做出评判的测量体系。该测量模型能够反映不同层次居民对居民委员会的需求,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改进方向。同时,测量的实施也丰富了基层民主实践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居委会干部树立对居民负责的意识,对于我国基层民主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论述城市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满意度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由居民认知、居民期望、感知价值、感知公平、居民抱怨等结构变量构成的居民委员会满意度理论模型。并且在辽宁省沈阳市461位居民中进行问卷调查,采用描述统计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分析数据、验证模型。结果显示,其一,实际调查数据与理论模型拟合较好,本模型可以应用到居委会满意度测量当中;其二,居民对居委会工作的满意程度较低。其三,人口统计学的结果显示,教育程度、月收入、职业、城区对居民委员会工作满意度有显著性影响;居住年限、性别、婚姻状况、政治面貌对居民委员会满意度影响无显著性差异。依据数据和模型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并从着力提高沈阳市经济水平,为社区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加强居委会委员培训,提高居委会服务水平;加强协调交流机制, 构建社区和谐关系;提高居民民主参与意识,构建民主和谐社区;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社区服务质量等方面来提高居民对居委会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