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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告作为商品宣传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各大厂商竞争的新阵地。随着我国广告业的迅速发展,名人代言广告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并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近几年名人在广告代言过程中出现了代言虚假广告的问题,这都对名人本身、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也对社会的发展造成影响。面对日益泛滥的虚假广告,相比于其他国家关于虚假广告的立法与执法工作,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其打击力度却非常有限。目前,除《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代言人对于代言的食品产品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外,其他法律中还没有对代言人的虚假代言行为的责任承担进行规定,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一直是法学界所探讨的重点问题之一。特别是随着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对于名人虚假代言行为的讨论更是被推上了新的高潮。本文在总结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现象进行深度分析,陈述其危害及其泛滥的原因,通过对比国内外关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定,找出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这一问题的盲区和不完善之处,对名人代言广告制度进行构建和完善,力图寻找解决这一顽疾的对策。第一章为引言,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和论文的基本结构等。第二章对名人与虚假广告进行界定,概括进分析,并从有关案例入手,指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对名人、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时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性质进行了认定,揭示了为何虚假广告日益泛滥的本质原因,阐述了我国法律关于广告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第三章通过对名人代言广告法律责任的不同学术观点进行阐述和分析,指出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形式,以及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行性研究与路径分析。第四章通过阐述国外关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制度,通过比较国外的广告管理法律制度,提出了我国广告管理法律的改进建议,名人代言行为应当作为《广告法》的调整对象,虚假代言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更要承担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第五章从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方面提出我国名人代言广告制度的构建与完善。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来对名人代言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并且设定严格的惩罚措施,其目的不是对名人代言进行限制,而是要规范名人的代言行为,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虚假广告而遭受损害,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