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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中国来说,市场经济是一个正在进行“时态”。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在完善过程中,不断闯关的经济改革为经济犯罪的蔓延造就了巨大的空间。刑事侦查视域中的经济犯罪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它不包括传统经济条件下的财产犯罪,也不包括利用公共权力获取的经济收益的职务犯罪,仅仅是指我国现行刑法分则第三章所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所列的罪名。在针对经济犯罪的追诉过程中,经济犯罪侦查机关往往会采取专门性调查手段和有关强制措施,它们构成了经济犯罪侦查的全部内容。由于其独特的侦查对象、侦查目的和侦查谋略等,经济犯罪侦查活动带有浓烈的经济性。因此,必须在对经济犯罪侦查经济性本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经济犯罪侦查的程序运作进行的经济性分析。以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分析经济犯罪侦查的主体构造、运作模式、成本收益等,有助于从新的视角,进而对经济犯罪侦查程序进行简约化改造。本文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经济犯罪侦查的经济性本质以及其成本、收益进行详尽的论析,进而寻求经济犯罪侦查程序简约的改革进路,力争创生极富经济性的经济犯罪侦查制度。全文共分为四章,约42000字。本文的第一部分对经济犯罪侦查的经济性本质进行论析。与法治经济“均衡”的内在特征相对应,经济犯罪侦查的程序运作也有一个均衡的问题,“经济性”就是它最重要的衡量因素和标准。经济犯罪侦查行为的“经济性”是其本质属性,表现为:一是它作为经济制度健康发展的“内生变量”,保障和推动着中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二是经济犯罪侦查程序运作本身的简约,即经济犯罪侦查资源运作的节约。经济犯罪侦查的经济性显现为:侦查对象、追求程序价值、侦查启动、侦查经营谋略的经济性特征。随后,文章对经济犯罪侦查的经济性本质形成的社会原因进行挖掘。提出:它的经济性本质渊源于其所立足的市场经济,也是由经济犯罪侦查的刑事司法资源稀缺所决定的,还与侦查程序的效率追求密切相关。接下来,作者以“成本-收益”的效益分析方法为中心对经济犯罪侦查活动展开论述,在行文中分为密切相连的两个部分进行论析。首先,从成本视角出发对经济犯罪侦查的经济性进行透视;将它所耗用的成本详尽地划分为:法律制度成本、经济成本、伦理成本、机会成本以及误侦成本等,在分析我国经济犯罪侦查成本负担的制度非理性之后,提出通过弥补经济成本、减轻伦理成本、抑控误侦成本、强化个体责任成本等举措,建构一个合理化的经济犯罪侦查成本制度。其次,从收益维度出发对经济犯罪侦查的经济性进行剖析;在简要地界定了经济犯罪侦查收益内涵外延后,将笔墨集中在经济犯罪侦查收益提升瓶颈的两个主要方面:收益评价的片面性倾向和收益激励机制的不健全。通过现实困境的分析,作者建议重构经济犯罪侦查的二元收益评价体系,从经济性和非经济性两个层面进行收益评估;并通过建立合理经济犯罪侦查人员的薪资待遇体系,来激励有关人员提升收益的积极性。经济性的本质引导着经济犯罪侦查资源的配置,而要充分实现经济犯罪侦查程序的经济性价值,必须以程序简约为目标,对经济犯罪侦查程序进行制度性重构。着重须从以下方面入手:合并立案和侦查程序,精简由经济犯罪侦查的启动程序;在转变侦查模式的大背景中进行侦审合一的法律改造,实现经济犯罪侦查程序的有效整合;改变经济犯罪侦查活动中调查取证的主体单一的局面,扩大证据收集主体的范围,并缩小证据收集的范围,侦查机关只需承担有罪证据的收集工作;构建简约的经济犯罪侦查监督体制和确立合理的程序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