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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日益市场化、人口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保障资金压力日益增大。因此,在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我们社会保障税开征方案提出设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以基本概念和国内外研究动态为着眼点,介绍了社会保障税相关理论依据,包括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瑞典学派、“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经济学,阐述了其具有专用性、有偿性、“税”“费”双重性等基本特征,并对社会保障税在社会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的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其次,对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模式进行了比较。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税模式大体分为三类:一是以德国为代表,单纯按承保项目分类设置的项目型;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单纯按承保对象分类设置的对象型;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承保对象和承保项目相结合设置的混合型。发展中国家则是以巴西和新加坡比较具有代表性。在对上述国家社会保障税开征情况进行逐个介绍的基础上,本文从纳税主体、课税对象、使用税率及课征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对我国的开征社会保障税的七点启发。第三,通过阐述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执性不强、筹资方式不规范、基金运营效率低下、统筹层次低及社保资金入不敷出,并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得出我们开征社会保障税将是必然结果。第四,从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税制具体设计和开征配套措施三个方面,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作出了基本构想。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循序渐进和分步实施原则、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协调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负担与受益相对应原则、专门管理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税制具体设计包括税种名称的说明、征收范围和纳税人的界定、税目的选择和计税依据的确定、积累模式的选择、税率的确定及税种归属选择;开征配套措施包括制定颁布社会保障法、拓宽筹集渠道、建立相应资金管理机构及制度、其他政策的衔接工作、完善社会保障资金运用。最后,本文得出结论:在当前形势下,开征社会保障税可有效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诸多问题,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