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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的飞速发展,交易安全的问题日渐突出。近期,有关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发生客户资金被无权限交易所窃取的纠纷事件和诉讼案件不断见诸报端。无权限交易人终将承担盗窃他人资金的刑事责任和附带的民事责任,相关刑事法律规范已较健全,对此毋庸多加探讨。但是,作为电子银行业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在无权限交易发生后如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谓暂付阙如。因此,本文试图在借鉴国外立法和国内法学界前辈、专家和同行者论述的基础上,对电子银行业务无权限交易中除冒名交易人以外各方主体的民事责任问题作粗浅的分析。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电子银行业务无权限交易概述,简要介绍电子银行业务和无权限交易的概念、特点和种类以及相关的法律意义。通过对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概念的界定和法律意义的阐述,引申出下文所要讨论和分析的主要法律问题。第二章为电子银行业务无权限交易涉及的法律关系,阐述了法律关系所涉及的主体、客体以及合同义务,对资金安全交易保障义务、风险提示义务、妥善保管身份和密码等重要信息义务和信息泄露后及时通知义务四类合同义务的特殊性和法律性质作了重点分析,为其后讨论民事责任归属作铺垫。第三章为电子银行业务无权限交易的民事责任,系本文的重点部分,从确定无权限交易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出发,分别按违约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运用合同法和侵权法的理论并与电子银行业务的特点相结合,从债的履行、免责事由、违约抗辩以及产品侵权责任等角度,论述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责任分担问题。第四章为世界各国立法比较和立法建议,在比较美国、联合国和欧盟的立法之基础上,指出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的层级过低和部门保护主义两大缺陷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传统合同法和侵权法理论,结合电子银行业务的特点,对电子银行业务中无权限交易所涉及的各方法律主体的民事责任作了一定的分析,冀以抛砖引玉,对这一较新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作更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