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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只有善待农民,中国才能有一个稳定和繁荣的未来。中国当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我国农业的脆弱地位没有获得根本改变,20多年的农业改革,只是低水平地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并没有改变农业的脆弱地位,更没有使农业走上良性循环和与其它产业平等竞争的轨道;农民尚未取得“国民待遇”,农民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甚远,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处于最低层;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下降,已经带来了严重后果,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农民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农村社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趋于扩大。我国“三农”问题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原因。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人多地少的矛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长期的偏向工业、偏向城市的发展战略,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固化,农业发展滞后,工农差距扩大;我国农业则在资源配置中长期形成了产业结构比较优势不突出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的症结,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农业制度脱胎于建国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具体制度的安排上还存在着遗留下来的问题,相应的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农民生产性和非生活性负担超载;农村缺乏长期稳定的多元化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农业投<WP=36>入不足,难以完全满足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农民自身文化科技和信息化水平较低。此外,农村特别缺少能够联合农民、应对市场、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和利益的自治性的合作经济组织,致使农民在经营中承受巨大的市场风险和在谈判中的弱势地位很难规避和改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确立,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紧迫的要求,又为破解“三农”问题提供了强大武器。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实际出发,以创新的精神,用新的思路探讨“三农”问题。首先,解决“三农”问题应从尊重农民开始,给农民以国民待遇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在中国现实情况下,改变目前的城乡两种政策体制安排的局面,至少应当包括三个方面内容:遵循制度伦理的平等原则,取消剪刀差,改革不平衡的财税体制;取消包括户籍限制在内的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和收费,给进城的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改革现有的农村政策,给留在农村的农民以公平的国民待遇。其次,我国应城乡统筹兼顾,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应包括加强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加快探索按产业链方式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体化新模式,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促进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支持农村发展中介组织,培育各种区域性的农民专业协会,积极推进以农户为基础的各种合作等内容。市场竞争考验着农业的今天和未来。党的十六大基于“三农”问题在我国现代化全局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针对农村发展新阶段的历史性难题,突破性地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WP=37>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的指导方针。这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创新之举,是破解“三农”诸多难题的基本思路和行动纲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以及城镇化问题是涉及到我国十亿人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问题,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创新机制,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