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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消费领域不断拓展,民众对于消费维权的公共需求也日益增大。以此同时,消费者协会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之一,却由于诸多因素,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急需改革和完善。因此,笔者结合云南省消协的具体情况,运用治理理论、公共事业管理理论等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探索一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路径,完善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的功能,这既是笔者作为消协工作人员的夙愿,也是笔者作为学生的研究思考的方向。本文以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对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并就如何在各个层面健全和完善消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探索和提出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情况,包括选题的缘起、研究的意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相关理论综述与基本概念界定。第二部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必要性、重要意义和发展情况,以及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职能等概况。第三部分重点阐述了云南省消协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首先介绍了云南省消协的基本情况,然后重点对其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揭示,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做了深入具体的分析。第四部分重点研究对云南省消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途径。通过对现阶段云南省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可以通过以下五方面途径开拓和完善:一是省消协改制成立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并制定和落实投诉案件流转程序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维权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了基本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细化和完善消费者协会工作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三是加强整合消协与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维权力量,形成多中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治理模式;四是多方位保障省消协的正常健康运转,加强消协筹集资金的能力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多方位完善省消协的职能,加强提供消费信息的咨询服务和消费者教育服务。从学术上来讲,笔者通过对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化对消协这个事业单位在中国的实际运作、履职问题的理论探讨,探索出一条适合此类组织进一步发挥其消费维权职能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从现实情况来看,本文的研究和提出的对策可以切实有效推进省消协组织的改革,在改善目前省消协在消费维权事业中存在的困境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