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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上的并购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阵痛,并购可以优化产业结构、缓解产能过剩问题。收购方为了实现产品销售的渠道和市场的扩张,获取更高的利润,通过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然而,有攻必有守,目标公司利用“反收购之盾”来应对可能发生的恶意收购。我国的上市公司并购中敌意收购的事件也越来越多,而且现阶段每年均会发生规模较大的敌意收购事件,比如新浪狙击盛大,广发狙击中信证券,还有最近的“宝万之争”都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反收购措施。因此,本文想通过对反收购条款的研究,来研究微观层面的公司制度如何对宏观层面的市场产生影响,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股价。因此,本文研究反收购条款对股价信息含量的影响。本文首先系统的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发现作为控制权的监督机制,反收购条款不仅可以对公司微观层面产生影响,还可以通过外部的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息效率产生影响。基于此,本文构建“反收购条款——机构投资者——股价信息含量”的逻辑关系,提出本文的主要假说:上市公司的反收购条款会降低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比例进而降低股价的信息含量。然而,相比于研究反收购条款在资本市场的平均作用,本文首先对机构投资者的类型进行划分,研究稳健型机构投资者和交易型机构投资者的不同中介作用;又根据影响公司治理的内外部因素对公司进行划分,以目标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实际控制人性质、会计信息透明度以及所处地区法律制度环境为划分标准,研究反收购条款在不同情境下对股价同步性和机构投资者的不同作用。为了对假设进行验证,本文选取2012年至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构建公司反收购模型,计算公司的股价同步性,并选取工具变量,用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2sls)消除内生性问题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间变量,反收购条款越少,机构投资者参的监督作用就越强,越有利于提高股价信息含量,降低股价同步性。进一步研究发现,稳健型机构投资者在持有渠道中发挥的作用更大,交易型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渠道中发挥的作用更大;同时又发现反收购条款在股权集中度低、民营、会计信息透明度低或者所在地法律制度环境差的公司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本文从中国当下法律与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