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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倾斜、历史积累等多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民的收入与城镇居民相比更是有不小的差距,这对于我们倡导的和谐社会建设相当不利。基于此,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种类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在我国全面兴起,它们以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共同目标。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内部运行缺乏机制,市场地位又不明确,所以发展的效果不够理想。为此,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及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国家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实施一段时间后,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存在以下问题:有些规定比较空泛,缺乏可操作性,尤其在合作社成员出资的确定性、盈余分配顺序、合作社审计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存在缺陷,对于成员救济权、合作社联合方面的规定更是接近空白。这将会严重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稳定发展,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因此,本论文在全面分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其遭遇的法律瓶颈,合理借鉴国外经验的前提下,力图构建一个包含设立机制、运行机制、审计监督与政府扶持机制在内“三位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本文除引言和结论与研究展望外共分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分析与现实考察。这部分将重点阐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特点和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基础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相关组织形态的辨析,然后介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指出不足。第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法律瓶颈及深层原因。这部分阐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遭遇的法律瓶颈,并深入剖析原因。第三部分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其法律保障。这部分将通过介绍美国、日本、法国三个国家农业合作社发展中积累的成功经验,总结出它们之间在构建法律保障机制中的共同点。第四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这部分是本论文的重点,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保障机制要通过设立机制、运行机制、审计监督与政府扶持机制“三位一体”的方式来构建,并具体阐述了每种机制的内容。第五部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这部分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保障机制的相关配套建议,以期为其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本文采用归纳和文献分析的方法获取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实施中的相关材料。利用比较分析法总结了国外其他农业合作社的情况,总结出科学经验。运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知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