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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是我国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对象之一。我国对地方立法问题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30余年来我国地方立法研究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确实存在不少的问题。纵观学术界,却也鲜有对已有地方立法研究进行专门的系统整理、分析与反思之类的再研究。 本研究主要以知网在1979-2014年期间刊载的关于地方立法研究的论文作为研究对象,并对知网中刊载的地方立法研究的成果进行总结与分析。根据我国学界对地方立法的主要研究内容的情况来看,我国地方立法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萌芽阶段(从1979年《地方组织法》颁布到1982年《宪法》的修改前)、初级阶段(从1982年《宪法》修改到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前)、探索阶段(从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到1992年)、发展阶段(从1992年到2000年《立法法》颁布前)、完善阶段(从2000年《立法法》颁布至今)。各个阶段地方立法研究者们研究的重点不尽相同,归结起来主要有:地方立法的主体、权限、原则、质量、程序与技术等研究;市场经济与地方立法研究;WTO与地方立法研究;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研究;地方立法监督研究;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研究等。本文还对参与我国地方立法的研究队伍进行了统计与分析,并对我国以往地方立法研究进行了科学性分析。本研究在探讨以往学者研究先进理论的同时,也对目前我国地方立法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比如说,理论脱离实际;研究视角单一;研究的低水平重复率高;研究的理论性过强;研究队伍过于集中等。同时,还对未来地方立法研究进行合理展望,比如说,研究者要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研究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的互动;扩充研究者队伍;拓展研究视角等。